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财经网》首页 > 新闻 > 政经 > 政经每日要闻 > 郁知非二审维持原判

郁知非二审维持原判

《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04-08 22:50]  

郁知非

一审被判侵占罪,涉及金额105万元,获刑四年,并处罚款30万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4月7日下午,郁知非案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宣判,这也是该案一审所在地。二审采取书面审理形式,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财经》记者获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次宣判,依然只有少数家属获准旁听。
  这位卷入了“上海社保案”的“中国F1教父”“足球大佬”,于2008年1月3日被芜湖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款30万元。法院认定郁知非犯侵占罪,涉及金额105万元,具有自首情节,遂减轻处罚。
  不过,一审宣判后,郁知非随即提起上诉。郁知非在上诉状中称,一审的几处关键事实“证据不足、存在明显错误”。
  因与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及其子陈维力私交甚密,郁知非卷入“上海社保案”,不过其此次案情与社保案无涉。根据检方指控,1997年前后,郁知非看中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套172平方米的房产,总价款为234.7835万元,因面积超过了其所能享受的福利分房标准,郁知非侵占了单位的105万元支付超额部分房款。
  2007年1月2日,郁知非正式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2007年2月5日被安徽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2007年4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年7月中旬,该案正式进入诉讼阶段。
  据悉,郁知非提起上诉时,曾在上诉状中强调,希望与有关证人对质,不过最终未能如愿。■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郁知非提起上诉
郁知非一审获刑四年
郁知非案低调开庭
郁知非案延迟审理
郁知非被控职务侵占105万
陈良宇案梳理
陈良宇案进入司法程序
陈良宇严重违纪被立案检查
上海社保案大审判

 
最新点评热点文章一周精选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