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财经网》首页 > 新闻 > 政经 > 政经每日要闻 >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

《财经》记者 罗昌平    [05-29 12:17]  

  法院一审认定其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两罪成立,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
  郑莜萸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并未在此案中同时受审,起诉书表述为“另案处理”。郑筱萸可以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十天

   【网络版专稿/《财经》记者 罗昌平】
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宣判。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16日,郑筱萸案一审在北京一中院西中法庭开庭。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公诉中指控,郑筱萸的受贿行为共有八项,包括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达649万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3万元。
  根据《刑法》第385条、386条,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
  检方对郑筱萸的另一指控,是郑在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涉嫌三项玩忽职守,包括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药品进口许可等方面降低审核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提高了百姓的用药风险、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刑法》第397条第一款规定,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是过失行为——编者注)。犯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该法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即犯罪存在主观故意——编者注),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财经》记者获知,郑筱萸案一审期间,郑本人对检方的受贿指控没有异议。而其辩护律师就郑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尤其是因徇私舞弊而导致玩忽职守作了辩护。但最终,北京一中院对两罪均予以认定,并于5月29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对郑筱萸犯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莜萸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并未在此案中同时受审,起诉书表述为“另案处理”。
    据《财经》记者了解,郑筱萸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为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此前三名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分别是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成克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
  根据《刑法》规定,郑筱萸可以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十天。
    据悉,郑筱萸当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属已经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相关报道: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

郑筱萸案一审在京开庭

郑筱萸罪与罚

谁来监管监管者?

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长曹文庄被控受贿200万

地方药监官员“前腐后继”

原浙江省药监局长郑尚金被刑拘

药监局高官落马

郑筱萸接受调查

专访郑筱萸

 
最新点评热点文章一周精选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