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六:房地产:真实的悖论

陈淮:依靠公共政策解决住房难题

《财经》实习记者 张娜 [2007-12-11]

今明两年建设部要做两件最重要的事:完善县级以上住房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张娜】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12月11日举行的《财经》年会“2008:预测与战略”上表示,2008年建设部的工作重点将继续放在保障住房上。“人们希望宏观政策起到缩小贫富差距、反腐败、约束开发商行为等作用,这其实是要求宏观政策承担过多的责任。所以2007年最大的调整组合拳,是把重心和资源配置的主要指向放在公共政策的建设上。”
  陈淮透露,今明两年,建设部要做两件最重要的事: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两三年内,县级以上地区全部建立廉租房,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继续完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严格准入制度以及它的流转制度等。完善保障体系与市场不应该完全分开,“完善保障体系一定要借助市场,市场中一定要有带保障成分的住房品种推出。”陈淮说。
  二是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做到城乡统筹规划,加强村镇住房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进资源节约,完善农村公用设施等。建设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首先是要加强供给,多建房、快建房、建好房、建低收入困难群体脱困急需的小户型房;其次是要合理引导需求,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提倡节约资源,改善居住条件;再次是要规范市场,使市场形成供和求的行为都有制度化约束、交易顺畅的环境。
  中国目前特有的现实情况是,在过去的20年中,大量人口从农村转向城市,资源严重匮乏,最有钱的人和最穷的人都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当所有人都需要改善时,一定会有一个先后次序。如果一切都交给市场来完成,一定是有钱的人先改善。而政府要做的,是保证那些仅靠市场不能及时脱困的人优先得到改善。
  宏观政策的效力是短期的,而公共政策的效力是长期的,指望短期的宏观调控政策去实现长期公共政策目标是不可能的。展望未来,陈淮认为,住房公共政策还将进一步加强,因为廉租、经济适用房政策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与实际相吻合。
  但需要调整并不意味着现有政策的失败。“判断政策失败与否的标准是,人们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是否得到了满足。而对于那些奢侈型的需求,政府任何时候都是严格限制的。”陈淮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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