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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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由申报到公示还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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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此次《规定》和此前版本相比,新增了申报住房、股票投资以及子女海外工作和投资的内容,且将监督范围从处级以上干部扩展到副处级以上干部。

  实际上,内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1995年开始实行,至今已有15年。处级以上干部每半年就填一次财产申报表。但申报表在体制内上交后没有任何后续环节,所以,老百姓心中依然不清楚官员财产状况。

  就此,有人指出,当前的财产申报制度由下级官员向上级申报,但在注重关系的中国官场,多年同僚,秉公办理,实有难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核心的应该是财产信息公开,由社会、媒体、官员所在单位的下级、同事进行监督。

  也有人认为,中央深知财产公开这一反腐良药,但任何工作都需逐步推进,需要很多成熟的因素才能化为政治决策。我们必须从中央反腐的整体思路看问题,这样才能看到一条从官员财产申报——局部公示——全面公开的清晰脉络。

  在缺乏透明和政党、媒体监督时,官员财产由申报到公示还要多久?怎样推进申报制度走向理想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财经网》特此开辟辩论栏目,旨在百家争鸣,说理明是。欢迎广大网民参与!


    正方专家观点
  • 沈良华:从申报到局部公示再到全面公开
      财产公开无疑是最大的防腐剂,中央深知这一良药,但任何工作都需逐步推进,反腐也不例外,需要从基层的创新中获得宝贵经验,需要很多成熟的因素才能化为政治的决策。我们必须从中央反腐的整体思路看问题,这样才能看到一条从官员财产申报——局部公示——全面公开的清晰脉络
    周虎城:严打官员亲属经商是反腐大进步
      严厉打击官员亲属经商,要求官员必须向组织上汇报家庭财产,这是反腐败的标志性进步,是对腐败新形势审时度势而做出的新反制措施。以权力来经商,其实算得上是当今社会最大的腐败,也是当今制度的一大怪胎。怪在哪里呢?是说一批腐败官员既享受到计划权力所带来的好处,也借助权力享受到市场经济的好处
    蒋 洪:官员财产申报 就差向社会公开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含三方面,首先是申报项目,从个人收入到家庭财产,新规较全面了;其次是申报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和所有子女情况。这一点新规也有。第三是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在就差这最为关键的一步,要完成这一步还要作很大努力
    反方专家观点
  • 蔡定剑: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没有新进展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核心的应该是财产信息公开,公开后由社会、媒体、官员所在单位的下级、同事进行监督。如果不公开,在老百姓心中就等于没有这个制度,对社会就没有效果。这点在新的《规定》里没有进展。过去,我和很多干部同事也填过这种表格,很多同事就是将工资单上的条目草草填过
    王泽基:公开收入 设唯一独立监察机构
      有效监督腐败,要有独立的监督监察机构。目前是下级官员向上级申报,但在注重关系的中国官场,多年同僚,秉公办理,实有难处。香港廉政公署是直接对香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的完全独立和唯一的反贪机构。香港政府还赋予了廉政公署执法权力,廉政公署可以认定该公务员犯法,并通过律政司将其交付法庭审判
    杨 涛:官员财产公示 国人毋报过高期望
      从1995到今已经有15年之久了,但没有一起官员因为财产申报中被查出腐败行为,也没有一起官员因为申报不真实而被免职。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要的不是向上级的内部申报,而是要类似西方那样的官员财产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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