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公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9月03日 10:14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此前公布数据,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财经》综合报道】据新华社消息,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联合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国各省区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情况。

  根据公告,上半年我国部分省份单位GDP能耗有所上升,其中包括辽宁、江苏、广西、陕西、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等。

  根据公报,上半年单位GDP能耗降幅较高的省份有吉林、四川、安徽、重庆等。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此前公布数据,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网络编辑 刘玥)

201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现将201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公布如下:

 

 

单位GDP能耗上升或下降(±%

北京

-2.40

天津

-0.95

河北

-1.35

山西

-2.39

内蒙古

-2.09

辽宁

0.32

吉林

-5.55

黑龙江

-2.98

上海

-0.53

江苏

0.08

浙江

-0.97

安徽

-3.58

福建

-2.42

江西

-1.64

山东

-1.64

河南

-0.85

湖北

-1.67

湖南

-0.72

广东

-2.21

广西

3.57

海南

-3.19

重庆

-3.38

四川

-4.05

贵州

-1.03

云南

-2.64

陕西

0.89

甘肃

-1.08

青海

7.53

宁夏

7.20

新疆

3.07

 

  说明:

 

  1、计算公式

   2GDP按照不变价格计算。

 

  3、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

 

  4、上表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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