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慎提“中国模式”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4月12日 08:50
讲“模式”,有定型之嫌。这既不符合事实,也很危险。危险在哪里?一会自我满足,盲目乐观;二会转移改革的方向,本来我们的改革改的是旧体制,在旧体制还没有完全变革、新体制还没有完善定型的情况下,说我们已经形成了“中国模式”,以后就有可能把改革的对象由旧体制变为这个“模式”,即把这个“模式”视为改革的对象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既不能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作束缚自己思想和手脚的教条,也不能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美无缺的模式。

  ——选自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人民出版社

  以“中国道路与中国模式”为主题进行理论研讨,我感到是非常必要的。这个题目可以讨论,可以在讨论中深化认识。在这里,我想谈几点看法。

  第一,“中国道路”是什么?在党的文献中,曾经概括过三条“中国道路”:一条是中国革命道路,即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道路,这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第二条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就是在“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工业化与生产关系的变革相结合,并且用“和平赎买”的办法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也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第三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即改革开放以来,由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由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到21世纪,由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的社会主义道路。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这三条道路都是中国道路。贯穿于这三条道路之中的核心,就是1938年10月毛泽东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二,我们今天讨论的“中国道路”,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七大对这条道路的内涵,做过科学的概括。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条道路,形象地说,就是从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地出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沿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行进,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去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大发展目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毫无疑问,这条道路是以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在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中找到的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有一些问题是可以研究的。比如1949年我们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当时是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就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现在我们依然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再比如1954年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当时宪法的界定,体现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双重原则,现在依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至于毛泽东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理论界公认是探索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著作。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应该把1978年以来发生的历史性变动,与1956年、1954年、1949年所进行的探索联系起来,做全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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