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惜别中金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16日 08:27
以一名单纯的投资者衡量,大摩入股中金公司这笔交易却是大获全胜,粗略计算,其复合年收益率约在24%

  标杆中金

  虽然大摩在中金公司的持股行将结束,但中金公司的成立,对中国投行业所起到的巨大标杆性作用,不容置疑。

  1994年,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一场隆重的签约仪式中催生了中金公司;当时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的王岐山,与大摩总裁约翰麦克(John Mack)、中国经济技术投资和担保公司总裁蒋乐民、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副总裁郑国枰、名力集团董事总经理查懋声共同签署了合资中金公司的协议,中金公司于1995年正式开业。

  中金的股权结构经过国务院特别审批通过才确立,大摩成为第一个与中方机构合资成立投资银行的华尔街券商。

  中方机构建设银行(后改为由建银投资公司持股)持有中金公司43.35%股份,中国投资担保公司持有7.65%股份。而外资方的大摩拥有34.3%,加上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7.35%、香港查懋声家族名力集团控股的7.35%股份。

  最初,大摩向中金公司派驻了大量人员,参与中金公司的日常运作,使中金公司迅速形成了一套可以媲美外资的业务标准。直到今天,仍有不少资深投资银行人士认为,中金公司存在很好的“蓝血系统”。

  1997年,中金公司成功参与中国电信(香港)(现中国移动)42亿美元的海外发行。此后,几乎从未缺席中国大型企业海外发行案例。即便在内地,中金公司投行业务承销也多年蝉联第一。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中金公司的存在,为中国其他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树立了榜样,这几年,其他公司都在追赶,因此,中金公司的价值应该被认识到。

  据《财经》记者了解,即便中金公司股权变动,存在已久的“影子股权”将不会受到影响。此前,中金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员工,实行部分员工有20%的利润分红权、但并无实质所有权措施。

  来自外资投行界一位人士表示,中金公司业绩优异,也与存在的“影子股权”有一定关系,这对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较为重要。国内券商只有中信证券成功实施了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计划。

  由于国内超大型企业的股权上市案渐次完成,未来初级市场的承销业务已经不如过去利润丰厚,一位参与这次竞标出局的私募基金业人士指出,近年来中金也意识到自身的发展危机,开始大力转向个人业务,特别是建立高端财富客户的业务往来。

  据《财经》记者了解,中金公司除开拓经纪业务,还成立了专门从事中小企业承销业务的部门,从海外引进一位管理者。这项在以往并不被中金公司重视的业务,被赋予了与直投公司合作为更紧密的使命。

  上述曾参与竞买中金公司股权的人士担心,若投资者以10亿美元购买大摩所持股权,下一轮投资者如果要等待如此高额溢价,恐怕必须等到中金上市,将股权在初级发行市场上抛出,否则恐怕难以再循“大摩模式”,找到下一轮接盘投资者。但中金公司一直没有启动上市,他对此表示疑虑。

  不过也有证券业人士分析,中金公司迟早会上市,只是不会在很短时间内,新购入股权的投资者应该可以退出。

  续梦华鑫

  2007年,华鑫证券与大摩签订合资协议之前,一直是国内籍籍无名的小券商。

  华鑫证券与大摩合资之初,在投行业务几乎空白,如何在此方面成为行业中等水平之上,满足合资公司获批的硬性门槛,就成为摆在大摩面前的问题。

  据《财经》记者了解,大摩在2008年就帮助华鑫证券建立起了投行业务团队,并在2009年不断通过各种关系,为华鑫证券拿到承销项目,这类承销项目多采用联合方式,基本上不收取或收取很低的承销费用。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09年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排名显示,在股票及债券业务主承销家数排名中,未见华鑫证券。但在起决定作用的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排名中,华鑫证券以超过78亿元,位居该项业务排名第30位,超过了中位数第38名。

  这意味着,在大摩顺利从中金公司退出之后,与华鑫证券的合资有望很快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国内投行公司将再度出现大摩的身影。这次转身后的中国之路如何前行,考验着大摩这家75年老字号券商的处事智慧。■

   (相关报道详见3月15日出版的《财经》第2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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