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非银机构监管将重点关注银信合作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10日 17:38
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财经》记者 樊婧】3月9日,银监会召开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讨论未来非银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会议上强调, 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针对银行利用非银机构中的信托平台规避监管转让贷款,银监会曾先后下发了《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紧急叫停了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信贷资产转到资产负债表外。

  然而,通知下发后,仍有部分银行通过将贷款转让给信托公司以及出售信贷类理财计划,实施违规的银信合作,借用信托渠道规避监管。

  对此,刘明康表示,非银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公司治理、内部风险控制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健全、不完备等问题。他强调,在下一阶段非银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中,要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据悉,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以及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

  会议上,刘明康再次强调了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工作,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

  刘明康表示,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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