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玖:继续推进新股发行改革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08日 08:55
对于存量发行、给予券商配售权、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和新股发行采用核准制或注册制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财经》记者 王晓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3月7日在北京的一个媒体见面会上称,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新股发行改革,从制度上加强新股定价的合理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主要分管发行部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他在此次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强化询价对象责任机制,对于存量发行、给予券商配售权、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和新股发行采用核准制或注册制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朱从玖在会上坦言,新股的定价很复杂,市盈率高还是低,监管部门并不具备判断能力,这需要投资者和发行人判断。

  他指出,发行环节是整个资本市场形成的初始阶段,设计的基本规则和制度非常重要,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会改变。

  针对市场关注的超募资金问题,朱从玖表示,发行人募集投资项目只是公司经营的一部分,除了新募集的资金之外,大量的资金是前期资本投入、利润积累和银行贷款。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上市公司滥用募集资金的现象,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监管力度。

  对于多家商业银行面临的再融资需求,朱从玖介绍,经过和银行监管部门及各家商业银行沟通,证监会希望各商业银行优先选择使用内源融资,即使用利润补充资本。

  其次,证监会建议商业银行选择向老股东配股的方式补充资本;再次,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发行次级债和可转债;最后,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定向发行或公开发行。“证监会希望大的金融机构安排好再融资的时间窗口,不要撞车。”朱从玖说。

  此外,朱从玖介绍,目前,针对房地产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的需求,证监会将就土地使用、预售房销售等专业问题向国土资源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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