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善待被清退代课教师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06日 20:57【《财经》实习记者 潘国建】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0年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鼓励他们终身从教,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此语的背景,是代课教师,尤其是农村地区代课教师清退工作已于今年接近尾声。
3月6日晚,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合格教师取代代课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但不能忽略的是,代课教师人员的产生原因复杂,涉及人事编制、人才匮乏等多方面问题。“教育部已就安置代课教师提出要求,但地方政府落实不到位”。以合格教师取代代课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但应做好清退后的善后工作。
为此,他个人提交议案,提出八项对代课教师清退善后工作的建议。在财政方面,葛剑雄建议,“落实代课教师所需经费,如所在行政区确有困难,上级政府应予以保证。”
另外,葛剑雄认为,应保障被清退的代课教师的正当权益,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曾承担过的工作量给予充分的补偿。对补偿款过低或补偿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人,还应适当予以补助。对短期无法达标的代课教师,应帮助他们就业,或给予职业培训等帮助。葛剑雄还特别建议,在新的合格教师到职之前,不应先清退代课教师,以保证正常的教学不中断。
背景:
2001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严格教师资格条件,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2006年3月,教育部表示,“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把余下的44.8万名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
根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公办中小学还有代课教师31.1万人,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小学。
2010年1月21日,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被辞退的代课人员将获得一定的补偿。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同日表示,解决在岗的代课人员,“教育部没有明确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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