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两会”代表委员建言社会保障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04日 12:34
去年就已经开始了《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工作,今年这部法律有可能会进入人大审议的议程

  【《财经》记者 王毕强】 一场金融危机使得中国社会各界认识到,民生和社会保障问题不仅仅是政府对于社会底层民众的救济,更是保持一个国家发展的原动力。

  今年的“两会”恰逢中国度过了新世纪以来最困难的一年,经历了这场危机的教训,社会保障问题再次得到了参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关注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

  春节过后,东南沿海地区又现民工荒,同时今年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已经注意到了民工荒的情况,他在2月27日表示,这在一定意义上表现出经济企稳向好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并没有改变就业形势严峻的状况,并称政府始终把大学生就业摆在重要位置。

  “两会”代表和委员对就业问题十分关注,他们或是对此问题提出了专门的提案议案,或是在“两会”期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就业问题进行讨论。如民建中央副主席、著名经济学家辜胜阻,将在3月7日组织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研讨会。

  建议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和就业问题息息相关的另一项主要议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今年两会上同样热度不减。而最低工资标准,则是收入分配制度中关乎社会最低收入阶层的一项重要制度。

  温家宝总理在谈到今年春节后民工荒的一个原因时说:“这些年来,工人自身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更加自觉了,他们即使是普通工种,也在为最低工资而在挑选。”

  为了度过金融危机,各地方政府在去年纷纷暂缓了提高最低工地标准的步伐。今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回暖,一些地方开始试水提高本地的最低工资,但是这一举措遭到了很多企业的反对。

  同样作为企业家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代表,在本次两会上提出了《关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几点建议》。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可以切实改善民生,同时还对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有益”,宗庆后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必要性,提高到了经济全局的高度。

  宗庆后建议,应建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对最低工资标准定时调整,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还要效仿国内燃油价格调整机制,建立与CPI、GDP挂钩的最低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让工资指导线随着物价、经济增长而增长;要充分考虑到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方面支出增长的因素,将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到最低工资标准之中。

  医改攻坚

  不久前公布实施的医改方案,是2010年中国民生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件大事。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夕表示,医疗制度的改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看病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温家宝总理称,对于医改中的难题,政府将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并将采取五项工作对此加以解决。他表示,本届政府任期内能够解决大病统筹问题,同时公立医院改革的公益性方向应该坚定不移。

  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称,他将向大会提交《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的提案。“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我国低于18%,美国为46%左右,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泰国为56%左右”,政府投入太少一定程度上恶化到绝大多数人抱怨“看病难、看病贵”。

  为了解决医改的经费问题,姚志彬建议,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其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附加率定在5%。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他最关注的是医改问题,尤其是关注如何在医改中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他认为,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体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同等重视中西医各自的优势,这样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减轻百姓的负担。

  保障性住房急需制度化规范

  “蚁族”、“蜗居”是流传于当下社会中下阶层的辛酸流行语,温家宝总理也说他知道所谓“蜗居”的滋味。

  为了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各级政府都在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是“4万亿”投资经济复苏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认为,目前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面积十分不足。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城镇的低保家庭中,各级政府已通过各种方式缓解住房困难的仅占7%左右;在全国已开展廉租住房的城市,除个别大城市外,其覆盖面仅在1%左右。

  茅永红认为,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个问题。因此他提交提案,建议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建立退出机制和全程监管机制。

  而宗庆后代表则从制度层面提出了关于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宗庆后在他的议案中建议,保障性住房应采取政府划拨方式供地,由政府的和民间的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开发建设。开发建设费用和房价包括以下五项:地价、通电通水通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费用、建安费用、管理费用与微利,其中开发建设单位利润不得超过房价的3%。

  他还同时建议,保障性住房可以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两种形式,其中廉租住房户型建设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据悉,从去年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就已经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着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工作,今年这部法律有可能会进入人大审议的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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