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民建中央呼吁:给中小企业减税减费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04日 11:21
民建中央提出应该继续减税、减费、减息,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财经》记者 郑猛】民建中央向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支持体系的提案》,提出应该继续减税、减费、减息,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民建中央的这份提案提出,应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实施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国将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人民币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实行税收优惠,其应税额减半计征,税率不变。

  在此基础上,民建中央认为还应当实施诸如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亏损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措施,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同时应适时微调《意见》中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及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幅度,并延长该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免税或退税优惠。此外,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要从对企业进口整机设备,逐渐转移到鼓励国内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上。

  民建中央呼吁减少中小企业税外收费,增加专项财政补贴。针对当前非税收入增长较快的现象,要严格落实《意见》中清理、取消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治理乱收费。对新产品的开发、员工技术培训、产品出口等活动,提供资金资助、贴息贷款和风险担保。

  在提案中,民建中央还提出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行资助和引导,可考虑建立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对一般项目政府补助二分之一的经费,对环保节能项目、有利于产品出口型项目、能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政府补助四分之三的经费。此外,还需建立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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