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或3月底开庭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3月03日 09:09
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为第一被告人;起诉书称,礼花弹引燃擦窗机检修通道易燃材料引发火灾

  【《财经》记者 欧阳洪亮】央视大火案已于2月2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预计将于3月底开庭审理。

  《财经》记者2月25日下午获悉,北京二中院受理央视大火案后,即着手开庭准备。此案预计3月底在该院最大的法庭开庭审理,庭审将持续四至五天。目前,法院已开始向所有被告人和辩护律师递送起诉书。

  央视大火涉案人数为23人,检方经审查最终对其中21人提起公诉。

  长九页的起诉书中,检方首次描述了央视新台址北配楼一年前失火的细节:A级礼花弹高空爆炸后,高温火星落入北配楼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

  在被公诉的人员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被列为第一被告人,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刘发国紧随其后,央视新址办原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宏分别被列为第三、第四被告人。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徐威等21人无视国家法律,分别违反爆炸性物品管理规定,导致因燃放烟花而发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21名被公诉的嫌疑人外,浏阳三和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智勇和一名押运员亦涉案,他们在此案是最后一批被警方抓捕嫌疑人,并在2009年5月底被刑拘。后经警方侦查,唐智勇在未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情况下,由浏阳市运送央视烟花至河北永清县烟花公司仓库,并由没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格的人对该车进行押运。但检方最终未对唐智勇等两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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