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地方政府密集调控地产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2月26日 10:50
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两会前后,给地调控措施或将陆续出台

  【《财经》综合报道】2月2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主要强调要从各方面增加供应,以市场方式平抑房价涨势。

  对于近几年民众呼声甚高的保障性住房方面,《意见》首次明确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和政策性住房均占当年全市住房供地和住房总量的50%以上。这就是说以后新增供应中,有一半都是政策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同时,今年北京市政府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投资要不低于1000亿元。

  对市场需求量大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条件,促使其尽早开工,尽快上市销售。

  此外,《意见》再次恢复自去年1月暂停的“限外令”,即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这既稍稍增加了商品房供给,也防止外资流入境内楼市炒作。

  另外,对社会关注的开发商“捂盘惜售”现象,《意见》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即开发商今后不得分批卖房,捂盘惜售。同时,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有专家认为,北京市选择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清理规范2008年底以来制定的各项购房优惠政策,对于树立市场信心和打击炒房有积极意义。

  与北京政策相应,自去年年底“国四条”、“国十一条”出台后,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先后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以控制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上海在去年年底出台了“沪四条”,南宁更将成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南京市也在近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降至20万元。

  专家表示,两会前后,其他地方政府的调控措施将陆续出台,但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