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二审当庭承认作伪证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2月02日 14:28【《财经》记者 饶智】2月2日上午,广受关注而又颇受争议的李庄案出现戏剧性的一幕。李庄在二审开庭不久即表示撤回上诉理由,并当庭承认作伪证。
据华龙网报道:二审开庭后,李庄在法庭上陈述上诉理由时说:“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华龙网为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由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主管,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和重庆广电集团共同主办。
中午休庭期间,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李庄提出撤回上诉理由也出乎律师意料之外,当庭李庄并未提出新的上诉理由。高子程称,上诉时律师提交了许多理由,关键是一审中,控方拿不出李庄作伪证的证据,以及妨碍作证的有效证据。
高子程表示:“李庄当庭认罪也不能改变这点,二审时控方依然拿不出这些证据。”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李庄做出上述表示后,其辩护律师陈友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此后,庭审继续进行。
据人民网报道,李庄撤回上诉理由的同时,仍表示坚持上诉。
二审时,李庄家属为其聘请的高子程、陈有西和刘仁文三位律师均出现在庭审现场,庭上为李庄辩护的是前两位律师。
北京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律师告诉《财经》记者,从法律上来说,李庄当庭撤回上诉理由与他继续上诉并不矛盾。
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宣判。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以李庄犯伪造证据罪、妨碍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月18日,李庄不服判决,上诉到重庆市一中院。
李庄案在一审开庭中,起诉书列明的八名证人无一出庭接受质证,而其中七人还均在警方控制之下。这一度引发广泛争议。
一审宣判次日,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向二审法院提交申请,要求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高子程透露,最终法院部分满足了其部分要求,龚刚模、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堂弟龚云飞、李庄搭档的重庆本地律师吴家友、龚刚模专案组两名警察唐勇和吴鹏等六人,计划今天上午将出庭作证。
上午11时左右,此案关键证人龚刚模已作为控方第一位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一审中龚仅提供书面证言,曾引发争议。
高子程透露,对龚的质证持续了一个多小时。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再次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龚刚模作为证人出庭称其从未被警方刑讯逼供。高子程称,在一些存疑情节上,包括右手腕的一处伤痕,龚刚模有表示“忘记了”、“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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