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二审再开庭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2月02日 08:25
死者丈夫坚持“非法行医”主张,医院方质疑司法鉴定权威性

  【《财经》记者 张有义】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下称北大医院)被告“非法行医”案,2月1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庭审进行了近三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2007年10月,原告王建国将北大医院起诉至法院,认为其“非法行医”,由于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其妻熊卓为死亡,索赔500万元。

  死者熊卓为系北大医院心血管内科研究员,在北大医院接受脊柱手术后病情突然加重。2006年1月31日,北大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7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大医院存在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因此,判决北大医院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但法院并没有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均提出上诉。

  此案于2009年11月5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双方就北大医院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及医治措施是否恰当等方面展开争辩,此次庭审中法官并未得出结论,并表示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二审的第二次庭审中,王建国认为,北大医院要对患者死亡负有全部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应有的惩罚、对社会进行道歉,还要承认“非法行医”与篡改病历。

  而北大医院的诉讼代理人则对此前所做出的司法鉴定表示质疑,并表示,北大医院对熊卓为的死亡表示同情,愿意对其死亡给予补偿,但前提是要找来权威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由临床医学专家作出判断:北大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财经》记者了解,本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但未当庭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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