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纳入2010年中央扩内需重点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26日 07:49
在整个改造过程当中,资金问题如何解决无疑是最难跨越的瓶颈

  【《财经网》/综合专稿】继5月份住建部对三类棚户区进行摸底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上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09年正在实施的项目及2010年计划改造项目。

  据内部信息显示,2010年中央或将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直接财政补贴。

  棚户区改造已纳入中央工作重点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说,城市棚户区改造相比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而言,其市场投资价值更大。对于2009年住房保障工程因为缺乏配套资金,而陷入投资率不高的情况下,2010年中央启动市场投资价值更高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将是扩大内需的新生力量。

  早在今年3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就在长沙召开;8月,包括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内的各中央部委又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会上,多位代表提出应制定专门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贴办法”的建议,认为具体条款可参照已有的煤矿和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财政补贴办法。

  9月,各省林业部、住建部再次召开会议,以进一步落实8月座谈会的精神。

  棚户区改造存在资金瓶颈

  中央对棚户区的改造问题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而在整个改造过程当中,资金问题如何解决无疑是最难跨越的瓶颈。

  目前,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区,一般都是由省级政府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协议,以政府信用为担保来获得贷款支持改造。但这很显然只是杯水车薪,全国各地亟待改造的棚户区面积之大,所需费用之巨,根本不是单靠省政府政府贷款就能够维持的,而中央目前能够提供的补贴又显然还不够充足。

  而且,银行往往只对位置优良,升值潜力大的地块感兴趣,很多位置较差,商业价值不明显的棚户区很难取得贷款。

  以东北地区为例,各省棚户区的改造都面临着任务繁重、补贴不足的困窘局面。在8月份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黑龙江的代表就曾表示,全省要改造的棚户区面积达7227万平方米,改造费用大约为1190亿元,但当时,在黑龙江77个县市当中,63个仍需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改造。

  参加此次会议的辽宁省的代表也指出,国家对于林区垦区棚户区的改造补助,每平方米为300元,仅为东北地区建设成本的五分之一,而城市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根本得不到任何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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