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矿成为矿难高发区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24日 09:10
今年四起死亡人数超过30人的矿难,有三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财经网》/综合专稿】截止目前,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11.21煤矿爆炸事故遇难人数已达104人,这是两年来遇难人数最多的一起煤矿矿难事故。担任国务院11.21矿难事故调查组组长的安监局局长硌琳说,这是一起明显人为责任事故。

  调查组初步认为,新兴煤矿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此外,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等,都是出现事故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新兴煤矿核定能力145万吨,但采掘面多达30多个,夜班下井人数500多人,白班人数1000多人。而正常情况下,这样的矿井下井人数不应超过300人。

  近年来,我国煤矿矿难高发,但多集中于私人煤矿,这成为取缔私人小煤矿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随着私人煤矿的取缔,国有煤矿的安全问题变得突出起来。在今年四起死亡人数超过30人的矿难中,有三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有专家分析指出,我国近年矿难高发不止,煤矿的所有制形式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根本原因在于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所有生产企业都本能地以降低生成成本,降低安全投入来换取最大利润。对于这一现状,我们一直没有真正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与手段。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要通过立法并严格执法,来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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