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媒体对“农地入市”有误读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23日 18:00 农地入市对目前高房价无根本影响
【《财经网》/综合专稿】日前,据某国内媒体报道,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但随后记者在国土资源部官网,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均未找到此类信息。
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媒体此前对“农地入市”解读有误,这与商品房价格也不构成直接关系。
媒体曲解“农地入市”
据某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透露,“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报道进一步分析称,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显然必将大大缓解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而地价抬高房价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对此,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坦言,“这个报道有些曲解,不是准确的东西,内部也没有得到这样的通知”。邹晓云表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一直是有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甚至为土地实现市场化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是这里所谓的“市场化”和“入市”并不是大家所理想的那样。
实现土地流转并不等于“农地入市”。土地的流转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浙江所谓的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其核心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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