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迄今最大个人罚单执结 黑嘴汪建中吐2.5亿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20日 17:31
汪建中因被认定操纵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总额超过2.5亿钱款上缴国库

  【《财经网》/综合专稿】证监会针对个人违法违规开出的首个亿元罚单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中因被认定操纵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总额超过2.5亿钱款上缴国库。

  汪建中曾因推荐股票被誉为“股市名嘴”。据悉,借推荐股票之际,汪建中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证券市场。汪建中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工商银行”、“*ST夏新”、“五粮液”、“中国铝业”、“中国石化”、“万科A”等38只股票和权证,累计净获利1.25亿余元。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汪建中认为,印花税下调、盈利大增等利好导致股票、证券上涨,收益应当是其合法所得。

  但是,中国证监会认为,汪建中在公开推荐前买入证券,在公开推荐后卖出该种证券,通过或意图通过市场波动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通过这种违法交易行为而获取的所有利益应当被认定为违法所得。而且北京首放发布的咨询报告,对投资者有比较广泛、重要的影响,汪建中的行为充分说明他存在利用北京首放的推荐来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判断,进而影响所推荐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既有主观故意,又有操纵行为。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作证券市场的规定。为此,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款。这个决定书于2008年12月31日送达汪建中。

  2009年6月4日,证监会向上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此案标的巨大,收案后承办人在第一时间与证监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向汪建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汪建中本人对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及处罚内容均无异议。

  但是,由于汪建中控制的账户多达20余个,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对此,执行法院案件承办人马不停蹄,积极办案,终于向与其有关的银行以及相关的证券营业部送达了执行扣划手续,最终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以及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这笔款项3亿元目前已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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