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厉打击“老鼠仓” 抽查范围扩至券商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17日 11:45
上海证监局拟于近日对上海辖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行相关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或是投研人员的执业行为。这标志着证监会开始将“捉鼠”范畴从基金公司扩大到证券公司

  【《财经网》综合专稿】11月16日传出消息上海证监局拟于近日对上海辖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行相关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或是投研人员的执业行为。这标志着证监会开始将“捉鼠”范畴从基金公司扩大到证券公司。

  巧合的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15日在“北京国际金融论坛2009年会”上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常规监管,严厉打击“老鼠仓”、非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违法案件和背信行为。一场针对从业人员的监管风暴将就此升级。

  “并不是只有基金行业才有老鼠仓,一般讲到老鼠仓时,很容易想到基金行业,实际上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凡是有受托管理别人资产的人员,一方面在从事其职务活动同时,利用自己或者亲属账户来做相同的交易,都可以叫做老鼠仓,只是形式不太一样。”一位中国证监会人士如是说。

  其实,对证券公司的检查,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已经可见端倪。尚福林要求证券公司在合规方面需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业内人士指出,在包括基金业的众多代客理财行业,在老鼠仓的形式上,还有可能向别人输送利益的行为,比如同一基金公司公募基金与专户理财之间、券商自营业务与集合理财业务之间均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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