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美国部分汽车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06日 19:34
自11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双反”调查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于海荣】尽管中美双方在10月底结束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达成共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是中美间的贸易争端并没有减少的迹象。

  11月6日,在美国商务部公布油井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下称“双反”调查)的反倾销初裁一天后,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双反”调查。

  商务部公告称,2009年9月9日,正式收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代表国内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小轿车和越野车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

  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申请已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决定自11月6日起立案调查。

  此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在2009年10月26日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美国政府发出进行磋商的邀请,并于11月3日与美方进行了磋商。

  在申请书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张,美国政府向涉案产业和企业提供的补贴项目共计31个,商务部在立案公告中保留了其中的24个,对养老保险担保项下的补贴、《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及现代化法案》项下的补贴、石油补贴给美国汽车业带来的补贴、美国各州对橡胶轮胎业补贴给美国汽车带来的补贴等七个项目不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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