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对油井管“双反”案做出反倾销初裁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1月06日 15:34
除江苏常宝钢管公司外,涉案企业将被征收36.53%-99.14%的反倾销税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于海荣】中美油井管贸易争端再度升级。

  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油井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下称“双反”调查)的反倾销初裁结果,裁定中国输美油井管产品存在倾销。

  强制应诉企业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反倾销税率为零,另一强制应诉企业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37家单独税率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6.53%,其他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均为99.14%。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中国输美油井管产品征收现金保证金或保函。

  2009年4月8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和七家钢管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油井管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这是美国对中国发起的最大案值的“双反”调查案件,涉案钢铁企业90余家,包括天津钢管、宝钢、鞍钢等主要国有大型钢铁企业。

  此前,美国商务部9月9日公布了反补贴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10.9%至30.6%不等的补贴幅度。

  针对美国的初裁结果,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1月6日称,美方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采用歧视性做法,任意提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给中国钢铁行业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中方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姚坚强调,美方应当恪守G20峰会承诺和不久前召开的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达成的共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希望美方抛弃偏见,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彻底消除双重标准,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公正待遇。

  “在后续调查中,美方应客观考虑,造成当前美相关产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金融危机导致的消费需求下降,从而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最终裁决。”姚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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