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进口汽车反倾销进入磋商阶段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30日 16:39
磋商结果将决定商务部是否进行立案,若立案后的调查显示证据确凿,将会对美进口汽车征收反倾销税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梁冬梅】中国对美国进口汽车进行反倾销调查的一事,已进入立案前的磋商阶段。磋商成功与否,将决定下一步是否提起立案调查。

  10月29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杭州参加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间隙表示,中国政府已就进口汽车反倾销调查邀请美国政府协助调查。

  商务部新闻处负责人10月30日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这是反倾销调查必经的程序。至于是否立案,将视磋商的结果而定。一旦决定立案,商务部会发布公告,并正式进行调查。

  这意味着中国对美进口汽车的反倾销调查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在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之前,应当通知出口国(地区)政府。而一旦决定立案调查,并获得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产品确实存在反倾销情况,中方会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对美国进口汽车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认为是对轮胎特保案的反击。

  2009年9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Ron Kirk宣布,由于中国出口轮胎对美国国内轮胎行业造成冲击,美国将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高额进口关税。

  针对这一措施,陈德铭9月12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坚定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利益,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9月13日,新华社报道称,商务部已经依照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通用汽车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尽管通用汽车出口到中国的产品不是很多,但仍然很关心这一政策的后续影响,他认为“美国汽车公司很不幸成为中美贸易战的牺牲品”。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09年上半年,来自美国的进口汽车为2.1万辆,同比增长5.7%。■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