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严控创业板过度炒作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21日 11:40
深交所专门设置了针对创业板的监察部,后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交易处于比较正常的状态

  【《财经网》/北京】创业板市场开板在即,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监管部门将严密监控,杜绝创业板过度炒作和股价操纵行为。

  10月20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他并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防爆炒制订了一些特殊安排,并专门设置了针对创业板的监察部,负责跟踪整体交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对于创业板日常交易,后续深交所还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密跟踪日常交易,确保交易处于比较正常的状态。

  9月24日,为防范创业板新股首日爆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创业板在中小企业板现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20%、±50%临时停牌阈值的基础上,新增±80%停牌阈值且直接停牌至14:57。

  对于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的高市盈率发行,姚刚称,证监会尊重市场评估和选择价格的做法,不干预创业板企业发行价格的形成。“过去我们曾经对定价进行过一定的行政指导,市场有批评,认为人为压低定价造成一、二级市场价差过大,吸引了大量追逐无风险利润的资金去打新,这种情况是不好的。证监会听取了市场意见,最近无论创业板还是主板发行,我们都采取了不干预发行定价,尊重市场评估和选择价格的做法。”

  高市盈率发行是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发行的显著特点。这28家公司平均发行价为25.42元/股,平均发行市盈率(摊薄)为55.7倍。与此相对应,2009年发行的24只中小板公司平均发行价为18.88元/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7.68倍。

  申银万国市场部研究总监桂浩明指出,高成长是创业板市场的特点,首批28只创业板新股录得较高的发行价,显然是成长性因素在定价过程中占了主导作用,投资者对这些企业未来业绩持乐观态度,当然高市盈率发行也蕴藏了一定的市场风险。■

  (《财经》记者 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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