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矿争血案刑拘24人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21日 10:31
煤矿所在地村民被煤矿开发公司雇佣的人员打杀;矿长事后自杀身亡,案件主要责任人李保民投案自首

  2009年6月30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2006年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同时提出司法建议,将2002年4月变更后颁发以及之后延续换发的采矿许可证中采矿权人、矿山名称,由“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恢复为“临县白家峁煤矿”,经济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恢复为“集体”。

  2009年7月1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服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8月到10月间,白家峁村先后有100多人三次到山西省高院旁听二审或催促判决。

  据《财经》记者了解,今年3月,三兴公司因煤矿整顿而停产。6月底一审判决之后,白家峁村村民曾进入矿区,将办公楼顶上的“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标牌中的“三兴”两字拆除,并组织人员轮流看护矿区。

  10月9日,有大批村民前往山西省高院,要求尽快判决。10月12日,即发生三兴公司组织人员袭击护矿村民的血案。

  中共临县县委新闻办通报称,10月16日,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

  据公安部门透露,三兴公司保安队队长李保民等组织参与此次“斗殴”的人员,部分系劳教、劳改释放人员,涉及柳林、临县、离石、方山、中阳、岚县六地。

  案件发生后,吕梁市抽调离石、柳林、中阳等七个县市的100多名公安干警参与侦处。临县政府对死者家属暂予5万元抚慰金,对伤者予以5000元抚慰金。同时,对工作不力的林家坪镇党委书记、镇长、林家坪镇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临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予以停职检查。

  据《财经》记者了解,被停职的临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滨,是此次案件的组织者之一、三兴公司保卫科科长、护矿队队长李保民的弟弟。而据称自杀身亡的三兴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石金山,为三兴公司两大股东张根玉、张新玉兄弟的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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