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矿争血案刑拘24人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21日 10:31 煤矿所在地村民被煤矿开发公司雇佣的人员打杀;矿长事后自杀身亡,案件主要责任人李保民投案自首
【《财经网》临县专稿/记者 秦旭东】案发一周多后,备受关注的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白家峁村“10·12血案”初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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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从临县官方获悉,参与当日斗殴的2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山西三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石金山据称自杀身亡;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李保民10月18日投案自首。
2009年10月12日12时左右,位于临县林家坪镇的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下称三兴公司)白家峁煤矿,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该公司组织人员手持木棍、砍刀等凶器,对看护白家峁矿井的村民实施伤害,造成白家峁村民郝兔照当场死亡。至10月19日,该案件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
该案源于白家峁村与三兴公司的煤矿产权之争。
据临县县委新闻办提供的材料,临县白家峁煤矿始建于1984年,属村办集体煤矿。1997年以前年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一直由村民成平顺经营。1997年4月,白家峁村委会与临县双勇煤矿(后组建临县双勇煤焦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该矿承包给双勇煤矿,承包期限为50年。
2002年5月,双勇煤矿又与太原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签约,将该矿转让给后者,后者由此出资成立三兴公司。到2008年底,三兴公司将原先的白家峁煤矿,扩建为年综采90万吨的现代化煤矿。
2008年10月7日,白家峁村村委会向太原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被告)、三兴公司(第三人)告上法庭。白家峁村委会诉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2002年4月核发该矿采矿许可证时,擅自将采矿权人由“临县白家峁煤矿”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济类型由“集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该行政行为违法,侵犯了该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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