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增持行动“并无深意”但面临挑战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12日 20:49
知情人士表示,汇金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待遇和普通投资人一样,使得其持仓价位、资金等都很容易被市场盯牢

  前述汇金公司权威人士对各界“赋予汇金的神圣使命”深感无奈。该人士透露,汇金近期的两次信息披露,都是基于《证券法》的信息披露要求做出的,并无业界所猜测的“远大理想”。

  根据相关法令,汇金公司作为三大行的主要股东,每12个月就要全面披露一次股份变动情况。按照上述规定,9月末,汇金公司的增持计划刚满一年,属于一个披露周期。上述人士称,汇金只是按部就班地做出了信息披露,而绝无“不再实施增持行动之意”。

  目前,汇金公司已经开始第二轮增持行动,按相关法令规定,同样为期一年,内容、方式与第一轮并无二致。根据三大行日前发布的公告,汇金公司已于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小幅增持了三大行股份。

  据知情人士透露,汇金公司的增持行动面临一定的挑战和困境。当初汇金公司被赋予增持使命时,由于时间紧迫,仅与相关部门约定按季披露持股数量,但不披露持股价格。但此前建银投资转让建行股份时,就详细披露了转让价格。这也使得“汇金的持仓成本尽人皆知,被市场算得一清二楚”,使得汇金的增持行动左右为难。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汇金一直在执行特殊使命,但未明确是否有特殊身份”,汇金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待遇和普通投资人一样,使得其持仓价位、资金等都很容易被市场盯牢。这些问题未来是否会有一定之规,如何兼顾汇金的特殊性,同时保证普通投资者的知情权,仍须拭目以待。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成立于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目前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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