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庆泰:不能颠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10月06日 19:03 中方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批评发达国家缺乏政治意愿,并称任何试图把负担和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的做法,都是无法接受的
【《财经网》曼谷专稿/特派记者 曹海丽】距离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下称《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发达国家却正试图终结《京都议定书》,冲淡甚至实质性否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无法接受的。
本周二(10月6日),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阐述了上述观点。
于庆泰表示,正在此间举行的《公约》《京都议定书》第九次工作小组会议至今进展很慢,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缺乏政治意愿。
“(他们)千方百计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逃避历史责任;千方百计把负担和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他解释说。
放弃《京都议定书》,另起炉灶,谈判一个单一法律文件,把所有的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都包容进来的想法,在2009年早些时候举行的几次工作小组会议上便有提出来。当时提议的国家主要有《京都议定书》签署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以及一直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美国。欧盟则一直倾向于保留《京都议定书》,在现有的框架下谈判。
但在此间举行的曼谷会议上,这一提议被以美国为首的主要发达国家强力推行;同时,欧盟的立场也出现微妙转折。
据于庆泰透露,欧盟以美国不会加入《京都议定书》为由,转而支持终结《京都议定书》。
“欧盟的立场变化是个重要的后退。”于庆泰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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