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试水“以房养老”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29日 15:24
具备实施的社会基础,并可降低政府负债压力,但或将冲击长辈将房产传予子孙后辈的文化背景,并面临道德层面的争议

  然而,在大都市地区,许多独居老人因无人奉养、又无工作能力,却因其居住地属黄金地段,所拥房产价值超过新台币500万元,因此也无法申领每月3000元的老人保障津贴,致使生活陷入困境。台湾当局计划,未来“以房养老”机制将先在台北市等大城市进行试点。

  陈冲表示,参照美国和澳大利亚此前的经验,只要政府角色增加、银行风险减小,就会有可能成功。例如美国经过修正后的做法是当银行付给老人的生活补助达到房屋贷款价值的95%之后,即由政府介入、负责支付往后的老人生活费用。在面对“立委”质疑时,陈冲还澄清“反向抵押贷款”绝对不是“和死神搏斗”的金融产品,推出时必先经过相当缜密的设计,一旦发生老人寿命超过估算长度,但贷款额度却已用完的情况,需要政府对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编列预算才能解决。

  由于推动“反向抵押贷款”不需要修改台湾现行法令,因此只要各行政部门完成研拟、达成共识后,即可开始试行。不过,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对此倡议持较为保留的态度,台“经建会主委”蔡勋雄指出,虽然乐见老人经济安全保障的多元发展,但健全社会安全体系才是常规做法。

  按照台湾有关部门的统计,台湾的住宅自有率约为86%,但65岁以上老人的经济来源自主率则相对偏低,主要依赖子女奉养或政府津贴。因此,有学者认为,台湾确实具备将老人自有房产转化为支付医疗、消费用途的社会基础,并可降低政府发放退休金的负债压力。但若真正施行,恐将冲击长辈将房产传予子孙后辈的文化背景,并面临道德层面的争议。■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