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笔记七十五】美国医疗体制现状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28日 16:03
虽然美国GDP的16%都花在医疗方面,但效果却不好,还有15%以上的人(大约4000万)没有医疗保险

  虽然美国GDP的16%都花在医疗方面,但效果却不好,还有15%以上的人没有医疗保险(大约4000万)。去年9月金融危机以来的12个月中,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数又增加了600万。最新数据(9月9日)表明,现在的贫困率(poverty rate)是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最高的。相比之下,法国在医疗方面的花销是GDP的11%,而所有法国人都有医疗保险。 而且,美国医疗服务质量差,治疗效果不均,价格更是满天飞,几乎没有客观标准。人口老龄化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

  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是既不符合Medicare和Medicaid的标准,也没有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的那些人。他们或者失业,或者是个体户(self-employed),或者是小公司的雇员。小公司往往没有能力提供医疗保险,他们的员工惟一的选择就是买个人医疗保险(individual health plan)。而这样的私人保险因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因而价格昂贵(个人医疗保险的价格是集体保险价格的3倍以上),他们无法承受,于是成了医疗体制外的游民。

  美国医疗费用连年攀升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会为了保护病人利益制定的法律(medical malpractice laws)。病人有权利根据这些法律为医疗事故起诉医生(医院),如果胜诉,医生(医院)要负法律责任。医生为了避免这些责任一方面购买保险(medical malpractice insurance),一方面要求病人做过多的检查,测试,采取保守治疗(defensive medicine)。从他们的角度说,所有的成本反正都是由病人的保险公司承担,于是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入保险的价格(insurance premium)。即使是雇主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一家四口人每年的身体保险也要在1.3万美元以上,个人保险价格就更高了,那些小公司和失业人员根本无法承受。

  在如何降低私营医疗保险价格(insurance premium)的讨论中,保险市场是否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是其中一个焦点。在美国34个州里(共50个州), 有75%的保险市场被控制在五个或更少的保险公司手中。在亚拉巴马州(Alabama),一个保险公司控制了将近90%的市场分额。一种增加竞争的办法是允许保险公司跨州营业(interstate competition),另一种办法是国家创建公立的保险机构,与私营保险公司竞争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共和党人士一般倾向前一种方案,民主党人士大多倾向后一种方案。

  美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一方面控制医疗成本,一方面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而且还要给医务人员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治疗效果,不能扼杀研发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如何把这些看起来相互矛盾的目标协调统一起来,就是这次体制改革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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