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建通高管违法违规终被处罚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25日 22:38【《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张冰】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149.SH,下称华夏建通)高管人员何强等因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原董事长何强被认为犯罪而移交司法机关。
9月25日,华夏建通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正式通报了该公司高管所涉违法违规案件。
2008年5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华夏建通涉嫌违法违规立案稽查。调查发现,公司及其原董事长何强等人存在重组时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严重不实、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虚增2007年度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其中部分行为还涉嫌犯罪。
三宗罪名
证监会认为,华夏建通涉嫌三宗罪名。
第一宗罪是2003年2月,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通集团)置换进华夏建通的资产存在重大不实,以致对华夏建通2003年至2007年年资产状况的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02年8月22日,建通集团以3.92亿元实物资产对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铁通华夏)增资。
2002年12月,建通集团又将上述用于铁通华夏增资资产投入上海铁通电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铁通)。2003年1月10日,华夏建通与建通集团约定双方进行资产置换,置入华夏建通的资产为建通集团合法持有的铁通华夏股权权益性资产。
在2003年2月19日的公告以及2003年至2007年的年度报告中,华夏建通未如实披露建通集团将铁通华夏资产投入上海铁通的情况。华夏建通虚增营业收入4473.59万元,虚增利润3574.61万元,导致华夏建通2007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利润1715.81万元。
第二宗罪是2003年至2005年年报中,华夏建通虚假记载建通集团的控股股东即实际控制人情况;2003年12月、2003年年报没有按规定披露与西安通信的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2003年至2005年,华夏建通未如实及时披露建通集团、西安通信等关联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
第三宗罪是2007年半年报中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225万元。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均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事项,据此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部分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实施市场禁入。公司原董事长何强涉嫌犯罪,已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到公关机关,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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