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拟出台政策“拯救”国内航空货运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22日 10:09
在航空货运市场严重萎缩、运量大幅下滑的形势下,民航局拟扶持国内航空货运公司,同时加强对国际航空货运巨头的监管

  【《财经网》上海专稿/记者 梁洋】9月21日,中国民航局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货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通过适当提高货运公布运价、给予航线补贴、鼓励货运航空公司兼并重组等多项措施支持国内航空货运业的发展。

  截至2008年,我国已有中货航、国货航等九家全货运航空公司,全货运飞机70架,在国际民航组织各缔约国定期航班货物周转量排名中,我国已居第二位。但目前,货运增长速度总体上低于客运。

  民航局认为,当前我国航空货运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航空货运市场严重萎缩,运量大幅下滑;国内铁路大面积提速、高速公路网不断延伸以及海运进一步发展,对航空货运均有一定影响;国外航空货运巨头不断增加至我国的货运航班。

  民航局称,将根据航空公司成本费用等方面情况的变化,适当提高货运公布运价,使价格更好地反映航空公司的成本和市场变化,更好地适应航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为了应对国际航空货运公司的冲击,民航局鼓励国内航空公司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同时给予航空公司补贴。具体措施有三方面:一是民航局拟对新开国际货运航线给予三年的保护期,保护期期间,不予其他航空公司航线许可;二是对航空公司开辟西部货运航线,新开国际货运航线,特别是远程国际航线实行补贴,以稳定西部国际货运经营;三是完善支线补贴政策,鼓励航空公司培养和发展货运支线。

  民航局还鼓励航空公司实行收购、兼并、重组,以形成几家有一定规模、能够有效参与国际竞争的全货运航空公司。鼓励全货运航空公司加入航空联盟,开展代号共享、包舱包板、联营、互换舱位、比例分摊等多种业务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民航局拟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对外国货运公司在我国设立货运基地(转运中心)予以规范并监管其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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