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好坏看细节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14日 13:47写到这里,我想请教一些经济学者、尤其是所谓的投行经济学家,这十几年来,他们不断在鼓吹中国应该或不得不走日本泡沫之路。一个主要理由是,当前中国与泡沫崩溃时日本的人均收入有10倍差距,即使到时中国泡沫崩溃了,国家和人民也很富裕啦。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就一定如日本那么“幸运”?历史上很多的国家就是由于集体疯狂,未富先衰啊。也就是说,由于错误的政策,把国家给搞垮了。我这儿随手举一个例子吧。1945年,世界上第三大的证券市场在哪儿?
埃及开罗。
我建议“泡沫论者”去那儿看看。2004年春节,我因天气的关系,滞留在开罗近一个星期,于是我从一个走马观花的游者,变成了在城市深处探秘的记者,遭遇了匪夷所思之事,我发现开罗仍处于30年前的上海水平。
我更想请教“泡沫论者”,为什么我们非要走日本泡沫之路,却不走德国的理性发展之路?当时,日本和德国不是并驾齐驱吗?直至在英美都出现房产崩溃的今天,德国却没有什么房产泡沫。我读到一位台湾作者写的书,她在德国大学当研究员,有一份不算微簿的薪水,想贷款置业,却不被银行通过,因为她得证明在未来还贷的10年、15年或20年期间持续有固定收入——那就是得有持久的工作合约才行,最后还是她不在学院工作的老公搞定了这事。这在中国有可能吗?
那会不会让人无家可归?不,德国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权益,房东不能随意调整房租,不准逼房客走人,所以德国人也就愿意成为租户了。
真的,不要小看这么一条有利于租户的法律,它可比用物业税来惩罚所谓的房产投机者强得多。顺便一提,那些又想与民争利,搜刮物业税的人,想想早就执行此政策的美国吧,为什么那儿仍会出现房产市场崩溃?在中国,一个租户不怕房东上涨房租,最怕房东赶走他们。面对快速上涨的房价,房东完全有理由损失一个月的租费,撕毁合同,赶走房客,把房子卖掉。租户朝不保夕,还不赶快买房?如果有德国那般政策,许多人未必愿意买房。
泡沫会不会膨胀与崩溃,往往在国家政策的细节中。■
(作者为《科学与财富(Value)》主编。www.valuegoo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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