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清查土地“批而未用”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03日 11:43
2008年底至今,各地为“扩大内需”而纷纷“跑马占地”,用地乱相频现,已危及土地管理的底线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张艳玲 王璇】2008年底至今,各地为“扩大内需”而纷纷“跑马占地”,用地乱相频现。国土资源部重新祭出严管之策,要求各地清理“批而未用”的土地。

  2009年9月1日,国土资源部全文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早在8月中旬就内部发出的文件显示,各地为“扩大内需”上项目,已危及土地管理的底线。

  2009年上半年,在“4万亿”投资计划的刺激下,各地供地速度较快,供地量骤增。但大量土地批准后并没有及时或充分利用,即所谓“批而未用”,主要包括“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四种情况。

  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专家指出,出现上述问题,原因复杂。有的是因项目仓促上马,土地获批后却难以开工;有的是已批用地在征地时遇到阻力;有的则是用地者拿地后,因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不能及时开发。

  2009年上半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量明显增加。国土资源部资料显示,上半年全国土地供应总量95372.82公顷,同比增加12.60%。而2009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81个城市用地中,新增建设用地较2008年增加了16.70%。

  上述专家告诉《财经》记者,在上述四类“批而未用”土地中,“征而未供”占较大比重;同时,土地已出让给用地者,但未能及时使用(所谓“供而未用”)的问题也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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