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18个中央部委存在基建、房产违规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02日 18:34另外,央行武汉分行未经审批,挪用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共计2505.17万元,在以前年度用账外资金购买的44亩土地上,建设了面积为8900平方米的度假村式培训基地,且未在财务账内核算反映。
资产违规出租行为严重
在此次审计公告中,一些中央部委涉及房产违规出租获取收益的问题较为突出,将非经营性资产出租经营、未经批准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和出租、所属单位以租代购、未经批准置换办公楼的现象屡见不鲜。
报告披露,2000年4月,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原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局将该部所属的北京招待所楼房对外出租经营,租赁期为八年,后又通过签订两个补充协议,将租赁期延长至2012年。上述已收租金全部作为原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局经营收入。
2004年,农业部农科院研究生院将其办公楼一层及地下室共2130平方米与民营公司合作经营;2008年,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自有的威地科技大厦12321平方米对外出租。以上均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2006年至2008年,国家新闻总署未经审批,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并收取租金878万元。所属机关服务局未经审批,对外出租办公用房并取得房租收入543.76万元;2008年,所属信息中心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未经审批,对外出租办公用房,分别取得房租收入159.07万元和75万元。
2007年11月,未经财政部批准,广电总局将投资2.35亿元建设的广电国际酒店,在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下,即向某公司转让了酒店经营权十年。
类似的情况也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等部委出现。
此外,中央部委所持物业未经评估私自转让,以租代征、未经批准置换办公楼等情况也有出现。
报告显示,2001年12月1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向财政部申请但尚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未经资产评估,即将其拥有的北京劳动大厦全部资产以3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两家公司。
2004年至2008年,银监会所属河北保定银监分局和海南三亚银监分局以租代购办公楼,涉及金额2439万元;河北邯郸银监分局和安徽安庆银监分局未经批准置换购建办公楼,涉及金额2227万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在公告中表示,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 上一篇: 【审计公告】国税总局自行调整预算用途逾6000万元
- 下一篇: 秋冬“甲流”加速传播



视频
手机财经网
Linkedin
Facebook
Mixx
Yahoo Buzz
Twitter
校内网
豆瓣网
开心网

朝鲜经济出了什么问题?
谁偷了经济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