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国税总局自行调整预算用途逾6000万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02日 17:38
国税总局还存在擅自增加经费开支的问题,部分收入的财务管理也不规范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白晓鸥】审计署最新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5年至2008年,国税总局自行调整预算用途逾6000万元。

  根据审计署9月1日发布的2009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2005年,国税总局自行调整信息化建设专项预算4500万元,用于扬州税务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2007年至2008年,自行调整金税运行费预算1651万元,用于金税三期的前期费。

  对此,审计署要求国税总局补办审批手续。

  审计结果公告还显示,国税总局存在擅自增加经费开支的问题。2008年,国税总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餐费、交通费、临时工工资等费用70万元;所属机关服务局扩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4.08万元。

  此外,审计署发现,国税总局部分收入的财务管理不规范。2006年以来,国税总局把取得的图书宣传推广费126.04万元,直接用于发放职工补助和集体活动开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审计结果公告介绍,国税总局已将剩余的5.05万元图书宣传推广费上缴办公厅财务处统一管理。

  国税总局机关服务局还未经批准出租房产,2008年取得的739.40万元收入,并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此,审计署要求国税总局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房租收入上缴国库。

  2009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税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五个所属单位。9月1日,审计署在《54部门单位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告中公布了上述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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