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再次联手地方政府 将合资成立大连航空公司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8月17日 14:19
海航集团将与大连展开战略合作,除合资航空公司外,还将设立投资性总部机构,成立投融资公司,投建大连航空大厦

  【《财经网》/上海】海航集团和地方政府合作的步伐正在加速。在与浙江省政府、深圳市政府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之后,海航集团将与大连市政府展开“战略合作”。

  海航集团新闻办人员告诉《财经》记者,海航集团已于8月15日和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的投资合作协议,海航集团将与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合资组建大连航空公司。

  海航集团在大连已有分公司,如今,此次宣布与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成立合资航空公司,正是海航在云南和天津的合作模式的延续,即先行成立航空公司,再向地方政府引资。

  目前,大连航空公司的投资金额、股权架构等具体信息,尚未披露。

  除合资成立航空公司外,双方的合作还包括海航集团在大连设立投资性总部机构,成立投融资公司,投建大连航空大厦,建设二十里堡航空物流园区,建立高端航空产品制造基地等。

  在该次与大连市政府合作之前,海航集团已与其他省(市)当地政府签署了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7月15日,海航集团与浙江省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旗下航运和航空、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业务全面布局浙江; 7月21日,海航集团又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深圳空港建设成区域性航空枢纽。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航空运输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津认为,地方政府希望在本地建立自己的航空公司,通过引进固定的航线来带动本地旅游和商业发展。

  大连属于环渤海地区的旅游城市,引进合资航空公司后,能够在旅游淡季也能带来固定航线。而海南航空是从地方发展起来的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经历已经使其充分享受到了政府政策的优惠、政府的注资等。

  通过与地方政府的深入合作,海航集团已从落实的几个项目中“获益”不少。如天津市政府投资了海航集团5亿元;海航旗下的祥鹏航空也出让了32%的股权,换取云南省政府2.9亿元的注资。■

  (《财经》记者 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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