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中国员工胡士泰四人被正式批捕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8月12日 09:42
罪名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非此前所传涉嫌窃取国家机密,律师将可以申请与四人会见

  【《财经网》北京 上海专稿/实习记者 张雅珺 记者 陈中小路】上海市检察机关于近日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力拓(ASX:RIO,LON:RIO)上海办事处胡士泰(Stern Hu)等四名员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澳大利亚媒体如何报道力拓案?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国际电视台台长布鲁斯·多瓦表示,由于缺乏对事实真相的了解,媒体更倾向于进行猜测

  根据新华网报道,四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此行为触犯中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此外,胡士泰等四人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

  今年7月5日,胡士泰及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中国员工,被中国国家安全机构刑拘。中国官方当时声称,四人“涉嫌窃取国家机密”,令此案引发国内外关注。

  根据中国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与四人家属有过接触的律师对《财经》记者透露,转为普通刑事罪名之后,律师将可以申请与四人会见。

  此前,仅有澳大利亚籍的胡士泰获得过两次领事探访,未能与律师会见。

  根据报道,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有关钢铁企业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也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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