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重新审定人体器官移植医院资格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8月10日 18:16
中国目前有164家医院可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业务,未通过复审的医疗机构不得继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业内常引用的数字,是中国每年约150万名患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但每年只能开展约1万例手术。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肝移植病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财经》记者,“《条例》和现实之间肯定有脱节的地方。”

  《财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避免无谓等待,一些医务人员会建议患者自己寻找器官来源。随之而来的,是器官移植“中介”在网络上不断出现,为器官的供需“牵线搭桥”。而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内部审查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外部监管,在当今的医疗体制下力度有限,也使得一些不符合规范的器官移植行为难以杜绝。

  一个令人关注的案例就是,日本媒体在2009年初披露,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器官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了肝、肾移植手术。

  尽快完成脑死亡立法,实现脑死亡者器官捐献的合法化,是业内专家为解决上述矛盾的建议之一。然而,这一工作至今尚未有突破性进展。

  此外,活体捐献的“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诸多争议,患者对器官移植的理解尚不成熟,也是中国器官移植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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