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高:应该降低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8月10日 07:34
对劳动和资本所得直接课税,副作用最大;在降低个税同时调整税收结构,更有利于经济增长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王晶】中国不但存在结构性减税空间,税收占GDP比重也有下降空间。

  在《财经》研究部8月10日推出的第五十期《财经·宏观周报》中,《财经》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经济学家何茵就中国税收结构进行剖析。他们认为,在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同时调整税收结构,更有利于中国经济增长。

  两位经济学家研究发现,1999年至2007年,中国政府收入增加实际导致了经济增长水平的下降。实证研究显示,中国政府税收每上升1%,会导致中国GDP下降0.045%。

  两位经济学家进一步指出,中国税收对私人部门资源配置扭曲所带来的经济效率损失,超过了政府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为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障所带来的经济效率提高。

  中国税收从1999年的1.1万亿元上升为2007年的4.6万亿元,扣除物价因素的年均增长率为16.2%,远高于真实GDP年均9.8%的上升幅度。

  另外,两位经济学家还认为,从中国税收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来看,影响最大的是个人所得税,其次是增值税。相比而言,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增加对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最小。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中国四大主要税种,2008年,这四大税种的收入占中国所有税收六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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