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制皂集团副总陈洁贪污案开庭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8日 11:00陈洁称,森凌置业后来用“森林湾一期”的利润1300万元和应收款1000万元,以及公司的注册资本,向工行取得贷款,用于开发二期项目。
而陈洁完全控制下的三口士,曾以4亿多元的价格买下虹口区一幢烂尾楼,即现在“森林湾大厦”。一位了解案情的会计界人士称,此大厦时价至少值14亿元。此4亿多元资金从何而来,公诉人及公诉材料并未提及。不过,接近此案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其中有1亿余元来自制皂集团的下属单位。
贪污1813余万元
陈洁案的起诉书显示,其贪污1813.70万元,其中涉及森凌置业在1999年开发“森林湾一期”时的一所会所。
检方对范宪的起诉书称,该会所时价为382万元,早先其所列用途为公用设施,但产权为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在当时争执不下。因此,该会所在2003年森凌置业首次改制时未纳入评估范围。第二次改制虽产权已在森凌置业名下,但因公司股权发生变更,亦未纳入第二次改制评估范围。第二次改制后,此会所只能单独与制皂集团结算。
庭审时,陈洁承认此会所的所有权归制皂集团。但公诉人称,当时陈洁、范宪和时任制皂集团党委书记的许莉莉共同商量,虚列制皂集团费用欠款,并以此抵冲会所价值。会所遂落入已改制为陈洁和范宪二人共有的森凌置业手中。
陈洁在庭上回应称,其中至少有一半费用是真实的,且费用清单当时由时任制皂集团党委书记的许莉莉签字,并经范宪点头同意。
法庭上争议最大的是价值1343万元的七套商品房和五套商铺。森凌置业第二次改制后,又开发了“森林湾二期”。二期有上述12套未售房产,陈洁将其虚拟转售给代理公司,之后再辗转返回森凌置业名下。
公诉人认为,这12套房产被隐匿了,从而使国有资产受损。
陈洁及其辩护人则认为,虽为虚拟销售,但发票确已开出,且已记入应收账款,属于公司资产和净资产,并不影响改制时的国有股权。
公诉人反复询问12套房产为何要做虚假销售,陈洁在长久沉默之后哭出声来,称当时只是想把这些房子作为福利卖给公司的员工。
除此两笔公诉人认为被隐匿的资产,陈洁在2002年购置一套时价84万元的房产,其中有37万元由制皂集团出资,此后虚列工程款和配套费等虚假费用冲抵。陈洁对此供认不讳。
另有51万元陈洁的私人借款,由森凌置业于2004年代为归还,至今陈洁未归还森凌置业,陈洁对此也表示承认。
陈洁案将在7月28日继续审理。三口士如何增资扩股,以及如何收购20%国有股权和28%自然人股权等诸多过程,将是控辩双方的交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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