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颁布相关法规 严控固定资产贷款风险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8日 07:46一般而言,项目融资可供抵押物较少,为了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指引》要求将符合抵押条件的项目资产或者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列入贷款担保;并可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
解密地方“炼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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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还认为,银行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为减少建设期风险,《指引》也首次通过引入第三方施工单位出具的保函,来降低银行的授信风险。在项目建成经营期,《指引》规定,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通过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等方式,进行风险分散。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解决单一项目背景下多头授信问题,指引要求多家银行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上述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指引》对于当下火热的项目融资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自去年实施“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以来,各地新上马的项目难以计数,项目融资过于集中的风险凸现。这其中,项目融资无本贷款、贷款挪用、还款来源不稳定等问题更是俯首皆是。针对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中出现的乱象,监管部门负责人更是在大小会议中屡屡提醒银行高度关注。
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上述《办法》和《指引》的起草和讨论由来已久。按照银监会的立法规划,作为《贷款通则》废止后完善贷款监管法规的举措,包括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在内的系列法规,原定于2008年即应面世。今年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后,面对大规模的信贷投放,有效规避贷款挪用,尤须通过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进行约束规范。因此,在经历几轮征求意见之后,该暂行办法上周在银监会主席办公会终获通过,不过,实施之日将定在三个月后。
自去年11月实施“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以来,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的主要引擎,银行贷款则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2009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5%,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7.2个百分点。二季度末,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升至65%。上半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9.5万亿元,同比增长39.0%;其中,国内贷款增长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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