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事件】吉林官方称通钢事件为个别人鼓动所致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7日 22:20
吉林省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称,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增资扩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财经网》北京 通化专稿/记者 朱弢 欧阳洪亮】针对7月24日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钢铁)总经理陈国君遭群殴致死事件,吉林省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王喜东称,此事系个别非在岗人员发起并鼓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聚集所致,他还肯定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增资扩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7月24日,通化钢铁厂区内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上万名该公司职工参与。年近40岁的通化钢铁总经理陈国君在事件中遭群殴致死。当天夜间,吉林省国资委宣布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龙集团)不再介入通化钢铁重组事宜后,群众抗议方始结束。

  引发此次群体性事件直接原因,系吉林省国资委7月22日向通钢集团高层传达的增资扩股决定: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和其持有的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通钢集团增资控股,持股66%,吉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通钢集团的股权降至34%。

  王喜东在吉林省国资委7月27日17时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龙集团控股经营通钢集团方案“履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方案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股权调整方案不涉及职工安置和裁员问题,且已分层次召开多个座谈会,向大家宣传、解释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通化钢铁一位高层告诉《财经》记者,建龙控股通钢集团的通知是在7月22日夜间才传达至通化钢铁副总经理以上干部的。7月23日,通化钢铁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传达了上述消息。

  在此之前,钢铁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出现全行业亏损,通钢集团经营更陷入困境,面临重大亏损。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否则选择分立退出。吉林省国资委今年3月与建龙集团已经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分手的具体方案谈判。谈判过程不详。至今年7月下旬,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协议,由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