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6日 20:53
2008年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弥补了2006年、2007年的“历史欠账”,使得中国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上更接近“十一五”规划的目标

  此外,电力行业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成绩显著,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4.5%。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17.9%。其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降幅度最大,比2007年下降了21.23%。

  不过,陶德田也指出,在各省(区、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其中,河北沧州市、山西晋中市、黑龙江绥化市、福建三明市和晋江市、湖北十堰市、湖南永州市和陕西商洛市八个城市,其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

  陶德田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责令这八个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而天津陈塘热电厂、湖北鄂州电厂、四川泸州川南电厂、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等五家电厂,因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问题,将被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面临相应的处罚。

  陶德田强调,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地方,监察机关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经》记者 张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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