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大水电站被发现近半项目未招标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0日 15:44
审计署通过工程审计发现,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存在项目执行概算未完成、投资控制目标不够明确、违规招标、移民安置不力等诸多问题,其中原定13年的建设总工期,被大幅压缩了27个月

[查看英文版]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张艳玲】已经施工六年多的溪洛渡水电站,审计发现其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

  2009年7月20日,审计署公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审计结果(第一阶段)》,(下称《审计结果》)指出,项目阶段性建设任务较好完成,已完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但《审计结果》也列举了溪洛渡水电站存在的诸多问题,如项目执行概算未完成、投资控制目标不够明确、压缩工期、违规招标、移民安置不力等。

  溪洛渡水电站自2002年由原国家计委立项,是全国第二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永善县和四川省雷波县之间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其设计装机容量为1260万千瓦,仅次于三峡工程。

  该项目可研总投资674.78亿元,其中静态总投资503.4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1.36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建设总工期13年。2005年,该项目曾因环保问题被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停建。

项目执行概算未编制完成
  溪洛渡水电站自2003年开始筹建,已签订各类合同金额38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但三峡总公司至今尚未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

  《审计结果》指出,因工程投资缺少分部门、分项目的控制标准和依据,导致建设中出现合同执行不严谨、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成本增加。对完成比例在90%以上的264份建安工程合同统计发现,增加比例达28.74%。

  审计署认为,由于没有执行概算,难以对投资总体控制做出评价。

  对此,审计建议,三峡总公司尽快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完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

压缩工期存隐患
  审计发现,溪洛渡水电站在施工过程中大幅压缩工期达27个月,统计的45个对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额20.14亿元,因赶工期等原因导致大量变更,最终结算金额为26.85亿元,变更率达33.32%。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