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倒楼事故“直接技术原因”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03日 14:40
堆土和基坑为“事故直接技术原因”,勘察、设计和桩基质量等方面“符合规范”,但事故原因的调查结论仍未完成

  【《财经网》上海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 王真】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北侧有高达10米的堆土,南侧有正在开挖的地下车库基坑,两者造成的大楼两侧压力差是大楼倒覆的缘由。

  7月3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述倒楼事故的“直接技术原因”。上海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称,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严格追究责任”。

  发布会持续了一小时左右,现场拥入约200名媒体记者。本次事故调查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江欢成,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黄融、上海市安监局局长谢黎明等人悉数到场。

堆土和基坑
  “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做得太大胆,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批评称,(施工有关方面)无知导致无畏。而黄融则称事故“施工不当”。

  江欢成表示,当日一到事故现场,感到“巨大震撼”,自己从业46年,从没听说过这样的楼房整体倾倒事故。

  根据通报,堆土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最高曾达10米;同时,紧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地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事故发生。这一表述,也与专家组早前的初步判断相一致。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进一步解释称,上海有“老八吨”的说法,即上海单位面积承载压力为8吨左右,对应的比如人民广场的土堆高度可为4-5米。而事故楼房所在的闵行一带,土质比较弱,单位面积承载压力约5吨,对应的堆土高度大约为3米。

  据顾国荣介绍,事故楼房旁边,曾有过一次堆土,高度3-4米,当时已经导致沉降。而6月20日之后,进行了第二次堆土,短期内形成了这一紧贴建筑物的10米高堆土,产生的单位面积压力约11-12吨,导致下方3-13米的土层出现变形,产生侧向力高达3000吨,并导致了桩基的偏心弯曲,直至楼房倾覆。

  至于事故楼房南面的基坑是否存在施工程序倒置的问题,上海建工集团总工程师范庆国表示,如果没有堆土,基坑是可以开挖的,而且上海工程界在建筑物旁边深挖基坑方面的施工经验丰富。这次主要问题还是基坑挖出的土没有外运,就地堆放,造成了事故楼房两侧巨大的压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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