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结算试点即将启动 出口退税政策基本厘清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02日 14:01
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已处在“最后程序”阶段;受访央行官员称试点“马上就要开展”

  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据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会议并未一同确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而是要求各部门继续修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从9日起,央行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官员开会,讨论如何完善试点方案的有关细节,以争取5月能够获批推出。

  但随着会商的进行,各方发现,需要解决的细节问题“千头万绪”,涉及数家部委,内容囊括了国内外人民币清算安排,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以及跨境贸易中涉及的进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等问题;进展远不如当初想象得快捷。

  据一位参与研究人民币国际结算环境的政策性机构的专业人士表示:“试点如要顺利开展,跟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都有关系,政策环境现在说要推动,是表示中国有了这个意愿,但市场环境还要等待机会。现在市场需求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多,搜集上来的需求比较零散,不成规模不成片。”

  之前,业界预期这个市场会形成较大的规模。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做好全面开展业务的准备,包括完成相关人员培训、网络设计、签署清算协议等。■

  (《财经》记者温秀、方会磊、实习记者王紫雾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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