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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官员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01日 11:59


  6月30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就孟连县“7·19”群体性事件引出的当地官员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普洱市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普洱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曾任孟连县县委书记的刀立富,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调研员朱德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3年和13年。图为刀立富(左)和胡文彬。云南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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