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孟连两任县委书记受贿获刑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01日 11:38
其罪行因孟连“7•19”群体性事件而败露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还决定,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深查。

  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2003年至2008年5月期间,胡文彬利用其担任思茅地区(现普洱市)体育局局长、孟连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送的共计47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

  此外,普洱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刀立富亦被查处。在1999年至2008年间,刀先后担任孟连县县长、孟连县县委书记、普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及普洱市市长助理等职。在此期间,他多次受贿,金额共计53.6万元。

  原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朱德兴则被查出,1999年至2000年,其在担任思茅地区(现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分三次将思茅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国有资金200万元借给孟连县财政局,用于扶持企业发展。2007年12月,朱德兴未经调查核实借款资金流向,也未报经普洱市财政局集体研究,便擅自下文批准豁免了孟连县财政局150万元的借款,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朱德兴还在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指使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先后骗取公款25万元,并将其中的12万余元占为己有;2003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33万余元。

  2009年6月11日-12日,普洱市中院分别开庭审理胡文彬、刀立富、朱德兴案。孟连县财政局原局长刘宏亦因涉嫌受贿、贪污同时受审,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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